为进一步规范药品、医疗器械、保健食品市场秩序,严厉打击药品、医疗器械、保健食品广告虚假违法行为,日前,安徽省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在全省部署深入开展打击虚假违法药品、医疗器械、保健食品广告工作。
此次专项整治工作重点:一是未经审批擅自发布药品、医疗器械、保健食品广告;二是擅自篡改广告审批内容虚假宣传;三是以专家、学者、医师、患者的形象作证明,夸大药品,医疗器械功能主治和保健食品适用范围;四是篡改或使用过期广告批准文号;五是以“讲座”、“求医问药”等形式违规发布药品、医疗器械、保健食品广告;六是以“药到病除”、“安全无副作用”等绝对化的语言夸大疗效;七是处方药在大众媒体发布广告;八是保健食品广告宣传疗效。
安徽各级食品药品监管机构在开展整治过程中,将加大对重点媒体、重点时段、影响面大的广告检查和监测力度,将参与违法药品、医疗器械、保健食品广告宣传的企业列为监管重点,对药品、医疗器械广告品种加大抽验频次。积极主动与工商、宣传等部门协以及系统内部的协调配合,形成治理虚假违法广告的合力。通过综合治理和严厉打击,使药品、医疗器械、保健食品广告违法发布率明显下降,人民群众对虚假药品、医疗器械、保健食品广告的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得到明显增强,促进药品、医疗器械、保健食品市场朝着诚信经营健康方向发展。(2006.06.14)
信息来源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