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用药安全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,与老百姓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。在我国,不合理用药的情况也比较严重,资料表明其占用药者的比例是12%~32%;在每年5000多万住院病人中,也至少有250万人与药物不良反应和使用不合理有关,由此引起死亡的人数每年约有19万之多。
用google搜索,“齐二药”的相关查询结果约665,000项;“欣弗”的相关查询结果约4,450,000项;这仅仅是网络,还有电视、报纸、广播呢?近日,“齐二药”、“欣弗”出现在各种传播媒介的频率之高,实在空前绝后。用药安全的问题也随之被推到聚光灯下。为何用药事故会接连出现?如何保证百姓的用药安全?哪些是保证用药安全的重点环节?对于百姓的困惑,政府、行业人士也在探讨思考,不断寻求解决问题的出路。
用药安全前提是制药安全
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张烈福表示,近年来,随着药品监管力度的加大、以及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制度的不断完善,公众安全意识也在不断增强,安全用药、合理用药问题日渐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,特别是齐齐哈尔第二制药有限公司制售假药案的曝光和查处,使公众对安全用药、合理用药的需求上升到新的高度。
用药安全,前提是制药安全。因而,对“欣弗”事件首先应该反思的是生产企业。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去年8月10日发布通报表示,经对安徽华源生物药业有限公司今年去年6月~7月出品的克林霉素磷酸酯葡萄糖注射液(欣弗)的生产过程核查,初步分析认定,企业未按批准的生产工艺进行生产,记录不完整,这有可能是导致药品集中出现不良事件的起因。虽然最终的调查结果还没有出炉,但制药企业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。
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陈元胜呼吁,药品生产、经营企业要自觉自律,依法生产经营,在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毋忘社会效益。
监管部门明确三点责任
用药安全,需要把风险挡在老百姓用药之前,重在对整个流程监管。和“齐二药”一样,安徽华源也是通过国家GMP(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)认证的正规药品制造企业,他们生产和销售的药品都是通过合法渠道流通的“国药准字”号,在这种情况下还出现问题,不能不让老百姓对药品安全和药品市场监管担忧。
有专家表示,药品监管部门的责任应该有三:第一,明确标准;第二,为实施标准的准入把好关口;第三,发现问题后,及时进行监管。目前,我国在药品生产企业生产过程中,一直实行国际通用的GMP(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)认证工作,这是一个对药品生产全过程的技术规范。药品质量直接关系到健康、生命的问题,因此,有关标准宁高勿低,有关监管宁严勿松。为此,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陈元胜表示,要高度重视和积极报告所发生的药品不良反应;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继续加强对药品研制、生产、流通和使用的监管,确保药品质量;加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,切实维护公众用药安全。
百姓应增加合理用药常识
用药安全,也需要患者加强自我保护。最明显的就是我国百姓使用抗生素过于泛滥的问题。感冒咳嗽用抗生素、头疼发热用抗生素,外科手术更是用抗生素。有调查显示,每10个住院病人中就有近8人使用抗生素。其中原因虽然包括老百姓不懂医学常识和病理药理,但更重要的是,也与医院医生的过分引导有关:在一些医生看来,患者得了感冒就给开药输液,不管风险只顾卖药赚钱。所以,陈元胜期望广大市民群众主动了解合理用药常识,正确认识滥用药物的危害性,理解和积极支持药品分类管理政策,在正规的医疗机构或药店购买、并在医生或药师指导下合理使用处方药物,共同促进安全合理用药。
另外,为让公众对药品的特性、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、安全合理用药的常识等有更加清晰的了解,从而进一步增强安全用药合理用药的意识,形成良好的药品使用习惯和药品消费观念。据悉,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7月18日全面启动,为期5个月(从6月~11月)的以“安全用药,合理用药,携手共创健康和谐生活”为主题的大型集中宣传活动。随后7月29日,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管在全省21个地级市同步开展“安全用药,合理用药”现场咨询活动。
总之,对“欣弗”事件,除了谴责之外,各个方面都需要坐下来,从用药安全这个根本目的出发,更加理性地进行反思,把注意力集中在改进医药技术、完善监管体系等方面,这样才是科学态度,也才能更好地解决问题。
■安全提点
通过GMP认证并非万事大吉
对于合格的企业拥有GMP认证十分重要,实施药品GMP是一个系统工程,对药品生产全过程的各个环节,即从物料购入、产品生产、质量检验,以及产品销售等环节均有明确规定。作为药品GMP的实施主体,药品生产企业必须把药品GMP要求贯彻始终、常抓不懈,细小环节的疏忽和放松都会对产品质量产生隐患。药品GMP认证检查是对当时情况的确认,药品生产过程是个动态过程,通过认证不等于万事大吉。药品质量不是认证出来的,而是实实在在按照规范要求生产出来的。部分药品生产企业通过认证后管理滑坡,片面追求经济效益而忽略质量管理,因而出现了药品质量问题。
药品监管部门的主要职责是从宏观上对药品生产企业进行监管,包括制订规章制度、法律法规等。目前,全国有数千家药品生产企业,药品监管部门不可能对每一家企业生产的每一批药品进行跟踪检查。世界上也没有一个国家能够做到这一点。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规定,国家实行药品抽检制度,药品生产企业作为药品质量责任的主体,负责对其出厂药品进行逐批检验。今后,国家药监局将重点针对那些发布违法广告、群众投诉多和有质量隐患的药品和医疗器械,加大抽验力度,一旦发现假劣产品,立即采取措施,严格依法查处。 作者:李劼